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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頭痛吃止痛藥 每週不宜超過2天
更新日期: 2010/08/13 19:31 生活中心/台北報導
現代人壓力大,每100人之中就有9人有偏頭痛的困擾,
因此濫用止痛藥的情況非常普遍。
醫師表示,偏頭痛急性發作時吃藥無妨,
但建議每週服藥次數不宜超過兩天,
發作頻繁或出現噁心、嘔吐狀況時,就應該到醫院檢查。
頭痛真的很難受,有時痛起來根本無法工作,
為求快速止痛,只能吃止痛藥解決。
但神經內科醫師指出,每週服藥次數不宜超過兩天,
否則可能對身體造成嚴重傷害。
國泰醫院神經內科醫師陳仁澤表示,
有些病人把藥照三餐吃,甚至一天吃到4、5次,
肝功能出現異常或發生肝炎時,
可能會造成肝衰竭,「嚴重會昏迷或死亡現象!」
他指出,除了每週用藥不超過2天,
偏頭痛也別等痛覺變劇烈才吃,
如果頭痛型態改變,
時間拉長、發作頻繁以及出現噁心和嘔吐狀況,
都應該儘速就醫。
「偏頭痛比較嚴重這些人,一樣用比較強的止痛劑,
可能一些鎮定劑或是說一些抗癲癇的藥物。」
他表示,台灣平均每100人中有9人罹患偏頭痛,30到40歲的女性甚至5人就有1人是患者,如果長期頭痛也可以服用神經保護劑來預防,但前提還是要就醫檢查,釐清病因才能真正解決頭痛問題。( 新聞來源:年代新聞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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